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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(1 / 2)

他三言两语安排好,曾如意露出不赞成的模样。

他无非受了惊,累在心里,真论起来那恶人不曾得逞,常霄来得及时,如天神而降,让他不由反复回想。

而常霄出门捉贼,不晓得跑了多少路,到现在还穿着湿衣裳。

【洗头不急】

【我……】

刚写一个字,就被常霄打断了。

“你素来爱洁,顶着湿头发估计早就难受得不行了。”

常霄坚持道:“你先洗,我再洗,正好你洗的时候我简单料理两样汤水,不是正好?”

见曾如意满脸不放心,他干咳一声道:“不必担心,我虽厨艺粗疏,倒也能把菜做熟……”

见曾如意又要写什么,他干脆不给人机会,把人轻轻朝床边推去。

“你我先把土床收拾出来。”

摆出用来接水的盆和锅已然满溢,好在是湿在比较靠边缘的地方,挪一挪不耽误睡觉。

尴尬的是,漏水的正好都在平日曾如意睡得那一头,现下雨是停了,却怕晚上再下。

届时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,还正好滴在人身上,更加不妙。

常霄想也未想道:“今晚你我在一边睡吧。”

又把显而易见的缘由讲了一遍。

他是有意显得语气镇定的,可就是太镇定了,仿佛并不是什么大事。

曾如意应下,一时反倒心如乱麻。

常霄说要擦擦身子再换衣裳,很快抱着衣裳去灶屋烧热水了。

却不知屋内小哥儿重新摆了摆两只旧枕头,先是紧紧靠在一起,又默默分开一段距离。

他隔着衣襟摸了摸藏了发丝的荷包,想不清如何是好。

要写下来直接问吗?

但写一行字与说一句话是不同的,一想到刚写一半就可能被猜出后话,或许还会就此被拒绝被否定,他就窘迫得无地自容。

他要不是哑巴就好了,辗转反侧的煎熬,仅需冲动出口的几个字就能终结。

亦或常霄若还是从前那个在县城与他初遇,新婚之夜满面冰霜,从骨子里透着漠然的书生郎常霄,他定也不会心动。

盲婚哑嫁罢了,本就从未奢望过与夫君之间有什么情意。

现下却是相处越久,想得越多,从而越难放下。

心意

常霄连烧几锅热水,先倒进桶里和盆子送去给曾如意。

小哥儿又问他要不要一起做晚食,他仍说不要。

“虽是手艺不佳,也该定时练一练,总不好顿顿都让你做。”

话是这么说,回到灶屋后,他转了好几圈,很为到底该做点什么吃的而犯愁。

纠结好半天,拿出今天卖货换来的吃食,有两个瓠子、两个鸡蛋、一把红苋菜。

瓠子和鸡蛋是加在一起换灯油的,红苋菜换了一根针。

进货花样再多,常卖的还是这些个最常用的。

他对着菜蛋琢磨一番后,选择做个瓠瓜鸡蛋汤,炒一个苋菜,再热一热早上曾如意蒸好的杂面炊饼。

用手加勺子艰难地将瓠瓜切块时,常霄发誓,仲秋庙会赚了钱,第一件事就是把菜刀买了,不仅做饭能用,赶上今天这等事还能防身,比镰刀轻便多了。

汤不难做,瓠瓜自带一股清甜味,放在夏日里,沾上爽口二字便难吃不到哪里去。

就是红苋菜炒得不算如意,陶锅不比铁锅,没法爆炒,叶子菜多汁水,到后面完全是软塌塌的一碗,加上汤汁是紫红色的,还把陶锅给染了。

常霄不由叹了又叹。

真是样样不趁手,要啥啥没有。

幸好算算日子,再过两天就该去程家取货,离仲秋并不远了。

纵然是没啥滋味的一顿饭,曾如意吃得很仔细,常霄问他好不好吃,他点头,问他是不是淡了,他摇头,惹得常霄展颜。

再看小哥儿刚沐完长发,为了晾干水汽不曾束起,披散在肩后,令人很难不多看两眼。

“以后若我在家歇着不出门,饭食就交给我吧,你要乐意,指点指点我,把我这个徒弟教出师,你岂不省事许多?”

曾如意实则不知常霄真的会做饭,对方说要去做晚食,他以为最多煮个粥再啃个炊饼,要知道天底下有几个男子是肯下厨做饭的,除非本身就是厨子。

幼时的记忆他记不清了,不知道爹爹是否通晓灶事,但他知道兄长不会,后来为了照顾幼弟,苦练了一点手艺,水平和常霄相差仿佛,做得最好的一道菜是白水煮蛋,能煮得火候刚刚好,蛋黄嫩嫩的,便是那岁数上不爱吃白水蛋的小哥儿也肯吃下一个。

因他生在不缺吃穿的家庭,昔日从不以为鸡蛋是什么值钱东西,还有挑嘴的余地。

这么想来,他倒是有福气的,撇去在大伯家寄居的时日不谈,幼时与兄长,现下与常霄,都不是甩手掌柜,愿做家事,弯腰洗手作羹汤。

且眼前的不单要做,还想学着做得更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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